問題詳情

79.根據憲法本文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八條規定,總統宣佈戒嚴之程序為何?
(A)僅須經立法院之同意
(B)須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並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
(C)須經國家安全會議之議決,並經國民大會之通過或追認
(D)須經國家安全會議之議決,並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7606
統計:A(25),B(1305),C(25),D(1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院、行政院會議列席人員、行政院長的去留

用户評論

Yen Long Lee】評論

戒嚴法  第1條(宣告戒嚴之程序)  戰爭或叛亂發生,對於全國或某一地域應施行戒嚴時,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   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