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甲為外交部次長,經所屬政黨提名成為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試問:甲未先辭職即就任立法委員,其次長身份如何處置?
(A)繼續留任
(B)留職停薪
(C)視同辭職
(D)先行停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3483
統計:A(9),B(5),C(1029),D(24),E(1)

用户評論

一片橘海】評論

大法官釋字第 1 號:立法委員依憲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不得兼任官吏,如願就任官吏,即應辭去立法委員。其未經辭職而就任官吏者,亦顯有不繼續任立法委員之意思,應於其就任官吏之時視為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