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你是派出所所長,據報甲男酒醉後,跑到住家附近的檳榔攤翻桌鬧事,並拿棍子當指揮棒站在路中央指揮交通,有駕駛人經過險遭甲砸車,你到場後應如何處置?
(A)依法偵訊調查犯罪
(B)待被害人提告後立案
(C)予以即時強制管束
(D)通知家屬前來勸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9194
統計:A(7),B(6),C(409),D(0),E(0)

用户評論

Yami】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n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n 命、身體之危險。n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n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n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n 預防危害。n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n 逾二十四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n 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n 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