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民法第69條第2項規定:「稱法定孳息者,謂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關係所得之收益」,此關於法定孳息之定義,性質上係屬何一規定?
(A)列舉規定
(B)例示規定
(C)概括規定
(D)擬制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3723
統計:A(607),B(2020),C(658),D(85),E(0)

用户評論

【用戶】Abdiel Huang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列舉規定:法律規範的要件一項一項詳細的全部列舉出來。例示規定:只舉出法律想要規範的範圍中的其中幾樣…如題目的法條,只舉出利息及租金當例子,因為法律關係所得之收益實際上還有很多種,所以本法條是例示(舉例示範、說明)。概括規定:只說出一個抽象的範圍。例如要是「只」看題目的「其他因法律關係所得之收益。」這段話,就叫做概括。但題目是看整個法條,因為法條中有舉出利息、租金當例子,所以是例示。以上,因為是用個人的話說的,如有錯誤,煩請更正。

【用戶】我要考上!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真的是考到沒東西考了哦= =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我國憲法有關人民權利之規定,採取何種方式? (A)列舉規定 (B)概括規定 (C)例示規定 (D)彈性規定公職◆憲法- 92年 - 92年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一試 [各類科] [憲法]#6079答案:C例示規定:法條內因列舉之事項未能未能涵蓋全部,為恐掛一漏萬,即採例示規定,凡法條中有「其他」、「等」字樣者大多屬之。概括式:憲法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