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特定項目之金額後的合計數,其中有關特定保險給付: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之規 定,下列何者正確?
(A)依現行最新調整後金額,死亡給付每一個人全年合計數在 2,000 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過 2,000 萬 元者,扣除 2,000 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B)依現行最新調整後金額,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 2,000 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過 2,000 萬元者,扣除 2,000 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C)依現行最新調整後金額,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 3,330 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過 3,330 萬元者,扣除 3,330 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D)依現行最新調整後金額,死亡給付每一個人全年合計數在 3,300 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過 3,300 萬 元者,扣除 3,300 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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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引用出處: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basic-tax-question/scope/EV0rYml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basic-tax-question/scope/EV0rYml保險給付可以減除3,330萬元免稅額度之規定為何?1.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屬於死亡給付部分,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者,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超過3,330萬元者,其死亡給付以扣除3,330萬元後之餘額計入基本所得額。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非屬死亡給付部分,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不得扣除3,330萬元之免稅額度。3.至於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自無扣除3,330萬元免稅額度問題。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引用出處: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basic-tax-question/scope/EV0rYml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basic-tax-question/scope/EV0rYml保險給付可以減除3,330萬元免稅額度之規定為何?1.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屬於死亡給付部分,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者,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超過3,330萬元者,其死亡給付以扣除3,330萬元後之餘額計入基本所得額。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非屬死亡給付部分,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不得扣除3,330萬元之免稅額度。3.至於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自無扣除3,330萬元免稅額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