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diel Huang】評論
(A)內閣制並非均屬民主政體、共和國體,像英日都是民主政體、君主國體。(C)內閣制的最高行政首長,一般由國會席次最多的黨中推選,不是人民直接選舉。(D)內閣制不論元首或是最高行政首長,都沒有覆議否決權。虛位君主或元首就不用說了,根本沒實權。而最高行政首長是由國會最大黨選出的,他不可能否決國會提出的法案,因為國會通過的法案,必定是他自己的政黨所同意通過的,沒人會自己砸自己腳吧。所以內閣制沒有設覆議否決權這種權力的必要。一般來說,內閣制比較接近行政、立法合一,但…最高行政首長不乖時,國會還是可以對他行使不信任權。
【Abby Chen】評論
3樓的表格可以有方法用理解的嗎?
【熊寶寶】評論
覆議否決權是總統制國家專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