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條規定:...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會、處、局、署與同層級之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SunnyFunny】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 【修正日期】民國96年3月2日第14條(考績之執行)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由~~~。 第一項所稱主管機關為...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會、處、局、署與同層級之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