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下列何者非信託業法所定信託業得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
(A)設置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B)擔任有價證券發行簽證人
(C)擔任破產管理人及公司重整監督人
(D)提供投資財務管理及不動產開發顧問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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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業法第 17 條信託業經營之附屬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