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從 NPV 來看,此計畫是否值得執行?(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1996
統計:A(323),B(4680),C(108),D(25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決定書、公務人員保障法之申訴、再申訴、通常訴訟程序

用户評論

【用戶】太陽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教師好像是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稍微修正一下最佳解<×取代訴願程序之特別救濟制度。1、公務員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之違法、不當行政處分,經覆審後提起行政訴訟。是復審2、會計師受財政部之懲戒處分者,直接提行政訴訟。會計師如果受懲戒是先提覆審(相當訴願);如果是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才相當於最終訴願決定,可以直接提行政訴訟。釋字第 295 號財政部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對會計師所為懲戒處分之覆審決議,實質上相當於最終之訴願決定,不得再對之提起訴願、再訴願(現在沒了)。被懲戒人如因該項決議違法,認為損害其權利者,應許其逕行提起行政訴訟,以符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3、政府採購法第83條申訴程序。4、教師法第29條再申訴程序。5、行政執行法...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14F,會計師如果受懲戒是先提覆審(訴願先行)=會計師不服懲戒所提的覆審程序相當於「訴願」程序,並非「訴願先行」程序。土地增收條例的復議是訴願先行。

【用戶】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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