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憲法第二章規定人民之權利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要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必須以緊急命令的方式來發布
(B)國家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可以法律合理限制人民部分的自由
(C)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只限於本國人,外籍勞工無法獲得保障
(D)憲法未列舉的權利,不在政府保障範圍,人民無法要求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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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中華民國憲法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 8 條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第 9 條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第 10 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第 12 條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第 13 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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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第 7 條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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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憲法第二章規定人民之權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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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樓上大大)憲法22條憲法概括式人權(5權5自由)隱私權人格權名譽權姓名權受教權契約自由婚姻自由收養自由行動自由性行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