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玉琴】評論
第 31 條 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第 18 條 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