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係由何者所提出?
(A)人民連署
(B)國民大會
(C)立法院
(D)監察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6637
統計:A(126),B(18),C(1943),D(3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選罷法

用户評論

張桂賓】評論

罷免也要經過公告半年嗎??

Doris Li】評論

沒有要公告喔~增修條文第二條第9項,提出後就可以讓人民投票了~~ 增修條文第一條,僅 憲法修正案 及 領土變更案 才需要公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