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戊持有甲所簽發,並依序經乙、丙、丁背書之記名支票乙紙,戊之五歲小孩於戊不注意時,在丙之簽名打 X,但丙之簽名仍可辨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丁仍負背書人責任
(B)丙、丁不負背書人責任
(C)丙免除背書責任,乙、丁仍負背書人責任
(D)乙、丙、丁均不負背書人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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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地瓜瓜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7條:「票據上之簽名或記載被塗...

【用戶】地瓜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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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7條:「票據上之簽名或記載被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