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有關銀行法中銀行投資其他事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之百分之四十
(B)商業銀行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其屬同一業別者,除配合政府政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以一家為限
(C)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D)商業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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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最是光陰化浮沫】評論

銀行法第74條:一、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

Yan Jie Yu】評論

第 74 條商業銀行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於金融相關事業。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但於前揭期間內,銀行不得進行所申請之投資行為。商業銀行為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投資於非金融相關事業。但不得參與該相關事業之經營。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但於前揭期間內,銀行不得進行所申請之投資行為。前二項之投資須符合下列規定:一、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之百分之四十,其中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之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淨值之百分之十。二、商業銀行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其屬同一業別者,除配合政府政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

就是這麼簡單~】評論

第74條 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