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ugo Yeh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哈哈您法緒老師的例子 如船要沉了 只有一個救生圈 甲乙為逃生而互毆乙取得了救生圈逃生 甲於之後剛好有船經過得以獲救 但事後甲不得對乙提出侵權或是傷害因為乙也是緊急避難個人覺得緊急避難的核心思想不就是法益權衡 不可過當若甲乙為逃生互毆 乙把甲打的重傷害 事後也不能對乙提出侵權或是傷害嗎
【用戶】dolphinbless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回樓上,我覺得這可能牽涉到比例性的問題吧。如果需要把對方打得重傷害才能搶得逃生的機會,那應該也是屬於緊急避難允許的行為!這樣應該就沒有過不過當的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