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1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二八號解釋認為:「領土為重大政治問題,不予解釋。」乃基於下列何理由?①統治行為論 ②司法被動原則 ③權力分立之憲政原理
(A)12
(B)23
(C)13
(D)123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12),B(3),C(44),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JC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大法官釋字328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對於領土之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之疆域」究何所指,若予解釋,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