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y Tsao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後,明太祖朱元璋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至此,秦、漢以降實行一千六百餘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廢除,相權與君權合而為一,施行軍權、行政權、監察權三權分立的國家體制。由於國家事務繁多,皇帝無法處理,洪武十五年,設內閣。內閣為皇帝的顧問。此外,他仍沿用元朝制度,在中央設置吏、戶、禮、工、刑、兵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