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酸】評論
基準法還沒實行
【Ping Kai】評論
有空去瞇一下考銓法規對未來想當公務員有用
【香牛牛】評論
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一條 公務人員為加強為民服務、提昇工作效率、維護其權益、改善工作條件並促進聯誼合作,得組織公務人員協會。 公務人員協會之組織、管理及活動,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民法有關法人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給之人員。 前項規定不包括政務人員、機關首長、副首長、軍職人員、公立學校教師及各級政府所經營之各類事業機構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第三條 公務人員協會為法人。 第四條 公務人員協會之組織分為下列二級: 一、機關公務人員協會。 二、全國公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