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平等、自由、受益與參政四項基本權利,下列哪一項權利的行使,是屬於受益權的範圍?
(A)自費出版自己的著作
(B)參加公務人員的考試
(C)發起成立學術性社團
(D)向立法院遞交請願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7616
統計:A(177),B(488),C(124),D(37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保障的4種權益、平等權、憲法受益權

用户評論

Pei-shan Siao】評論

憲法保障人民四種權益(自由、平等、受益、參政)1. 平等權(第7條):不分性別、宗教、種族、階級、黨派2.自由權(憲法第8條-14條)  N8:人身自由   N9:不受軍事審判自由(除役男)  N10:遷徙自由N11:表達意見自由N12: 秘密通訊自由  N13:信仰宗教自由N14:集會結社自由3.受益權(第15-16條):  N15 生存、工作、財產  N16 (關乎國家、公共利益):請願、 (關乎個人利益):訴願(書面)若不滿意,則提訴訟(司法途徑),讓法官調解處理4.參政權 (第17條) 選舉 罷免 創制(由人民共同制定法律,可藉由選出立法委員行使之權利)...

古仔】評論

參政權是不是應該加應考試、服公職。

asd75210】評論

2樓沒錯喔!我手邊的公民參考書上寫的跟你說的一樣!參政權指的是國家治理權利,包含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應考試 服公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