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依「銀行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之規定,銀行業於確認客戶身分為現任或曾任國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時,其應採取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將該客戶直接視為高風險客戶,並採取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B)應於與該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審視其風險,嗣後並應每年重新審視
(C)各項強化確認措施不適用於重要政治職務人士之家庭成員及關係密切者
(D)對於非現任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銀行業得依該人士之影響力等因素審視其風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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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愛德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重要政治職務人士之家庭成員及關係密切者仍需依「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認定。

【用戶】Dang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10條  金融機構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應運用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確認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高階管理人員是否為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一、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若為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將該客戶直接視為高風險客戶,並採取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之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二、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若為現任國內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於與該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審視其風險,嗣後並應每年重新審視。對於經金融機構認定屬高風險業務關係者,應對該客戶採取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之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三、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若為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