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宇涵】評論
第 22 條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104/02/28滿三年 104/03/01超過三年
第 22 條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
【quinnlee0703】評論
支票沒有「到期日」-》陷阱第128條 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