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Chen】評論
第 115 條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仍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無須撤銷。
【米花】評論
6F跟這題的題目問的是行政程序法115條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
【葉芬遠】評論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其中第六款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清爽】評論
請問9F的例子 是因為即使作成兩張一樣的所得稅處分 最後都是交到國庫 交完之後不會再要求你再交一次 所以不用撤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