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建築法規定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之日起,應於多久時限內開工?
(A)3 個月
(B) 6個月
(C) 1年
(D) 2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1707
統計:A(12),B(60),C(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金陳舞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建築法第五十四條 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址、證書字號及承造人施工計畫書,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起造人因故不能於前項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一次,期限為三個月。未依規定申請展期,或已逾展期期限仍未開工者,其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自規定得展期之期限屆滿之日起,失其效力。第一項施工計畫書應包括之內容,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用戶】Chasin Cheng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第四十一條 起造人自接獲通知領取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逾三個月未領取者,主管建築機關得將該執照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