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下列法規中,何者規定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以維護兒童身心之健康?
(A)幼稚教育法
(B)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C)國民教育法
(D)教育基本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9218
統計:A(17),B(2594),C(31),D(43),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用戶】錢錢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44 條新聞紙以外之出版品、錄影節目帶、遊戲軟體應由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予以分級;其他有事實認定影響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虞之物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予分級者,亦同。任何人不得以違反第三項所定辦法之陳列方式,使兒童及少年觀看或取得應列為限制級之物品。第一項物品之分級類別、內容、標示、陳列方式、管理、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用戶】錢錢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名  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