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享稅】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