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特殊教育法規定所稱之資賦優異,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創造能力
(B)一般智能
(C)領導能力
(D)數理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7633
統計:A(31),B(22),C(54),D(202),E(0)

用户評論

【用戶】Judith H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四條(資賦優異之範圍)  本法所稱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二、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四、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五、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六、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

【用戶】沒有如果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數理能力不算是一班智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