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3.原裁處罰鍰,經聲請法院裁定易已拘留者,其執行權時效為:
(A)二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1017
統計:A(20),B(312),C(98),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介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雖易以拘留,但仍依原罰鍰所用之時效「三個月」。

【用戶】廖佐諭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原裁處罰緩3個月  然後再易以拘留一樣3個月跟普通的拘留 勒令歇業6個月    要區分

【用戶】介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雖易以拘留,但仍依原罰鍰所用之時效「三個月」。

【用戶】廖佐諭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原裁處罰緩3個月  然後再易以拘留一樣3個月跟普通的拘留 勒令歇業6個月    要區分

【用戶】介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雖易以拘留,但仍依原罰鍰所用之時效「三個月」。

【用戶】廖佐諭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原裁處罰緩3個月  然後再易以拘留一樣3個月跟普通的拘留 勒令歇業6個月    要區分

【用戶】介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雖易以拘留,但仍依原罰鍰所用之時效「三個月」。

【用戶】廖佐諭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原裁處罰緩3個月  然後再易以拘留一樣3個月跟普通的拘留 勒令歇業6個月    要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