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國家賠償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國家賠償訴訟僅得由行政法院審理
(B)國家賠償訴訟僅得由民事法院審理
(C)國家賠償訴訟須經訴願前置程序
(D)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9966
統計:A(54),B(288),C(228),D(65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大法官釋字第469號國家賠償之解釋、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規定、行政法基本原則:

用户評論

廖耀徳】評論

現行國家賠償法採雙軌制,除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外,亦可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雙軌指1於行政訴訟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須否踐行書面先行主義?否  ex建照遭違法撤銷→訴願→撤銷訴訟→合併請求國賠  ✤行政訴訟之國賠  →行政法院、合併請求、不須裁判費2被害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書面協議先行。  ①拒絕賠償、不為協議、協議不成立  →被害人可向普通法院提起國賠訴訟 ②協議成立  →具行政契約性質  →具執行名義 ✤民事訴訟之國賠  →普通法院、先行協議、需裁判費 ✤只能挑一種:國賠法§11:「…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Ben Hu】評論

立法實務:政府採購法第七十四條。  前階段:採購契約訂定前之招標、審標等行為,定位為行政 處分。適用行政爭訟作為救濟途徑。  後階段:履約階段,如有爭議自屬民事爭執之一種

小米】評論

推7f現行[國賠雙軌制],可於提起 行政訴訟 時合併請求!!

simonlinhhh】評論

(A) 國家賠償事件 →地方法院民事庭(B) 少年刑事案件→地方法院少年法庭(C) 社會秩序維護案件→地方法院簡易庭(D) 核課稅捐案件→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