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評論
1998年5月行政院核定教育部提出的「教育改革行動方案」, 將於五年內(八十八年至九十二年)投入一千五百億元進行十二大項教育改革工作,以落實教育改革,其內容包括: 健全國民教育、普及幼稚教育、健全師資培育與教師進修制度、 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與精緻化、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推動終身教育及資訊網路教育、推展家庭教育、加強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強化原住民學生教育、暢通升學管道、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充實教育經費與加強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