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有關現行「公務員服務法」所規範之部屬與長官之關係,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之外所發之命令亦有服從義務
(B)兩級長官同時發布命令,公務員必須以上級長官命令為準
(C)長官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之義務
(D)公務員認為長官命令有違法之虞,得請求長官以書面署名下命令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4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A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之外所發之命令沒...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3條﹝1﹞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 3 條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之義務。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A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之外所發之命令沒...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3條﹝1﹞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 3 條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之義務。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