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在△ABC和△DEF中,
【李薇萱】評論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YU】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 143 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憲法第 143 條第 2 項規定,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歸何人所有?(A)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國家不得剝奪(B)國家所有(C)土地所有權人占有(D)土地所有權人所有,但由國家占有修改成為依憲法第 143 條第 2 項規定,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歸何人所有?(A)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國家不得剝奪(B)國家所有(C)土地所有權人占有(D)土地所有權人所有,但由國家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