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ours9090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87條
【用戶】笙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87條拒絕承兌證書,應於提示承兌期限內作成之。拒絕付款證書,應以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作成之。但執票人允許延期付款時,應於延期之末日,或其後五日內作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