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複本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複本之發行份數以三份為限
(B)受款人以外之執票人,得逕行請求發票人發行複本
(C)就複本之一付款時,其他複本失其效力
(D)承兌人對於經其承兌而未取回之複本,應負其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4777
統計:A(27),B(299),C(22),D(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097 土銀 票據法、100 土銀 票據法
用户評論
【用戶】Yi-fan Hsu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匯票之受款人,得自負擔其費用,請求發票人發行複本,因此複本的製成限於發票人
【用戶】今天要比昨日的我多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票114條:匯䙳之受款人,得自負債其費用,請求發票人發行複本。但受款人以外之執票人,請求發行複本時,須依次經由其前手請求之,並由其前手在各複本上,為同樣之背書。前項複本,以三份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