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依據「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勤務督導分為駐區督導、機動督導、特殊督導及聯合督導等 4 類
(B)劃分督導區,每區派員專責督導是為駐區督導
(C)督導次數依需要規劃,惟各級督察之督勤次數,每月每人不得少於 6 次
(D)勤務督導之規劃,警察局由督察長、分局則由行政(一組)組長按週實施
(E)勤務督察區分為署、警察局、分局及分駐(派出)所等四級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簡單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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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勤務督導分為駐區督導、機動督導、X特殊X督導及聯合督導等 4X類→勤務督導分為駐區督導、機動督導(專案督導)及聯合督導等三類V(B)劃分督導區,每區派 員專責督導是為駐區督導→(一)駐區督導:劃分督導區,每區派員專責督導V(C)督導次數依需要 規劃,惟各級督察之督勤次數 每月每人不得少於 6次→(六)督導次數:依實際需要作適度規劃,惟各級督察人員之督勤次數,每月每人不得少於六次,每次不得小於二小時。並應視轄內勤務狀況,規劃適量夜勤與深夜勤,未經事前簽奉主官(管)核准,不得變更或減免督導次數。 X(D)勤務督導之規劃,警察局由督察長、分局則由X行政X(一組)組長按週實施→勤務督導之規劃警察局由督察長、分局由分局長按週實施,專業警察機關則由督察主管按旬實施,其實施要領如下: X(E)勤務督察區分為署、警察局、分局及X分駐(派出)所等X四 級→勤務督察區分署、警察局及分局等三級 第6點  勤務督導分為駐區督導、機動督導(專案督導)及聯合督導等三類,其執行方式如下:  (一)駐區督導:劃分督導區,每區派員專責督導。  1.本署就全國治安狀況及地區特定,劃分為若干督導區,派督察駐區督導。  2.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轄區大小、單位多少、工作繁簡,劃分為若干督導區,每區派督察(員)負責督導。  (二)機動督導(專案督導):遇重大慶典及重要勤務活動等狀況時,依需要臨時專案規劃派遣督導。  (三)聯合督導:依工作需要派遣、或與有關業務單位、或與督察人員配合實施督導。但非督察人員除勤務督導外,以督導主管業務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