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向乙訂購原料一批,約定乙將原料送至A 地,惟甲嗣後又請求乙改送至B 地,乙遂交由丙運送,請問其危險何時移轉?
(A)送達B 地時 
(B)乙將貨物送出之情事通知甲時
(C)乙將貨物交給丙時 
(D)甲通知運送至B 地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1203
統計:A(65),B(23),C(379),D(115),E(0)

用户評論

筱君】評論

民法第374條:買受人請求將標的物送交清償地以外之處所者,自出賣人交付標的物於運送之人時起,標的物之危險由買受人承擔。

Allen Huang】評論

民法第373條本文: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擔負責。但書:但契約另有約定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