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不動產買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有租賃契約房屋出賣時,如租期未到應即視為終止租約
(B)不動產所有權移轉須經主管機關登記才生效 
(C)買賣契約必須經經濟部公證才生效
(D)買賣標的物之危險與利益,如契約未有訂定,以登記時點起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5129
統計:A(20),B(848),C(6),D(9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第九百條中的其他權利、民法第三篇物權、給付義務群的介紹

用户評論

Michael Chu】評論

民法§373(標的物利益與危險之承受負擔)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Huang-Che Lin】評論

這題應該是講不動產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民法758

~必勝~】評論

第 758 條

Howard】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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