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農會涉及農會法第三十七條各款之決議,應專案報經主管機關
(A)查照
(B)備查
(C)核備
(D)核准,始得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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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Qian Yu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36 條農會各種法定會議,應於開會七日前將召集事由及提議事項通知出席人,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屬於緊急事項者,得縮短通知日程。農會各種法定會議紀錄,應於會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其屬於本法第三十七條各款之決議,並應專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