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為負擔行為?
(A)債務承擔
(B)債務免除
(C)債權讓與
(D)不良債權之拍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7739
統計:A(1177),B(60),C(119),D(138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債務承擔契約

用户評論

【用戶】Ko Nai-Y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負擔行為即是債權行為,為該法律行為的目的係使相對人負擔一定作為或不作為或忍受的義務,負擔行為具有相對性,僅在行為人與相對人間發生效力,並沒有普遍對世的效力,僅法律行為的相對人受其拘束。處分行為即是物權行為,即是該法律行為的目的係使民法上權利直接產生得、喪、變更的法律效果,處分行為具有對世效,不僅是相對人受到限制,即令相對人以外之第三人亦同受拘束。http://bbs.mychat.to/sindex.php?t848187.html

【用戶】Lina Rain L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一、區分標準:是否係以發生債務債務關係為其內容之法律行為?(一)負擔行為(債權行為、債務行為) 負擔行為係指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其內容之法律行為。其主要特徵在於因負擔行為之作成,債務人負有給付之義務。例如:因買賣契約之作成,出賣人負有交付並移轉標的物所有權之義務(第348條)。(二)處分行為 處分行為係指直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法律行為。處分行為包括物權行為及準物權行為:1、物權行為:係指發生物權法上效果之處分行為 物權行為中有為單獨行為者,例如:所有權之拋棄(第764條);有為契約者,例如動產所有權之移轉(第761條)。2、準物權行為:係指以物權以外之財產權為標的之處分行為 例如:債權讓與(第294條);債務...

【用戶】Andy LI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結婚是身分行為吧?

【用戶】Sid(已上榜106年地特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結婚權原來屬負擔行為,還有一堆人按讚Very f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