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PII)、高淨值投資法人(HWII)以外之客
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之行銷過程控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向客戶宣讀客戶須知之重要內容並以錄音方式保留紀錄,不得以交付書面取代之
(B)應充分揭露並明確告知各項費用、收取方式及可能涉及風險等
(C)應提供產品說明書
(D)對專業機構投資人應揭露資訊及交付程序,銀行得依其內部程序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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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在手加薪有我】評論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第三條 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應進行下列行銷過程控制:一、提供產品說明書。二、提供客戶須知。三、向客戶宣讀或以電子設備說明客戶須知之重要內容,並以錄音方式保留紀錄或以電子設備留存相關作業之軌跡。但對專業客戶得以交付書面(紙本或電子郵件等)或影音媒體方式取代之。四、向屬自然人之客戶提供首次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應派專人解說。五、向專業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應向客戶說明「專業客戶不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