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關於會計人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及其佐理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及考績,由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依法為之
(B)主計機關派駐各機關之辦理會計人員所需一般費用,應列入該管主計機關之預算
(C)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事務,由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指派主辦會計人員綜理、監督、指揮之;主計機關得隨時派員赴各機關視察會計制度之實施狀況,與會計人員之辦理情形
(D)會計事務設有專員辦理者,不得兼辦出納或經理財物之事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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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堅持就是勝利】評論

(D)第五條至第七條所列各種會計事務,在...

ling011322】評論

會計法 104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及其佐理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及考績,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依法為之。

陳芳逸】評論

第 104 條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及其佐理人員之任免、遷調、訓練及考績,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依法為之。第 105 條主計機關派駐各機關之辦理會計人員所需一般費用,應列入所在機關之經費預算;其屬專案業務費,得列入該管主計機關之預算。第 106 條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事務,由各該管主計機關派駐之主辦會計人員綜理、監督、指揮之;主計機關得隨時派員赴各機關視察會計制度之實施狀況,與會計人員之辦理情形。第 108 條第五條至第七條所列各種會計事務,在事務簡單之機關得合併或委託辦理。但會計事務設有專員辦理者,不得兼辦出納或經理財物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