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甲男患思覺失調,其犯殺人罪後,法院判決無罪,依據犯罪三階段理論,是因為不具備下列何種要件?
(A)構成要件該當性
(B)罪刑法定主義
(C)違法性
(D)有責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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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關鍵字:思覺失調 →(D)有責性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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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犯罪三階理論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5%88%91%E6%B3%95%E7%8A%AF%E7%BD%AA%E4%B8%89%E9%9A%8E%E7%90%86%E8%AB%96

晴。】評論

1、「構成要件」:分為「客觀構成要件」、「主觀構成要件」。Ex. 殺人罪:「客觀構成要件」就是「殺」、「人」,                      「主觀構成要件」是有殺人之「故意」。 2、「違法性」:主要是反面討論有無「阻卻違法事由」,常見的阻卻違法事由是「正當防衛」,有正當防衛事由,則可以阻卻違法。 3、「罪責」(有責性):主要是討論責任能力。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同法第2項規定,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https://tw.news.yahoo.com/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