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男與乙女已有婚姻關係,與丁女外遇生有一子戊男 5 歲,並定時給丁女、戊男生活費。
【題組】28 試問戊男與甲男的關係為下列何者?
(A)擬制血親
(B)非婚生子女
(C)準正
(D)認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6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110上榜】評論

自然血親:自然血親原則上依照血緣認定,但以下兩種是例外:1有血緣但不是血親生父、生母沒有婚姻關係下出生的子女,縱使血脈相連,仍不是法律上的血親,沒有親屬關係。(除非 1.認領 或 2.生父、生母結婚)2沒有血緣卻是血親生母在婚姻關係中,子女和生母的丈夫沒有血緣關係,法律上會先被推定為婚生子女,在婚生否認之訴判決確定前,是法律上的血親。擬制血親:指雙方原本沒有自然血緣的關係,但因法律規定的關係而取得血親.....看完整詳解

gz0430】評論

(☆)★★-★★★★★★-★★★1064★:「...

天竺鼠車車(110中油雇員】評論

這題的盲點是丁女有無結婚?如果有結婚,甲男不得認領。這題如果要疑義可以朝這方向。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速解:非婚生準正:結婚擬制:收養認領:訴訟、撫育事實、一般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