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 mercy】評論
民法 §273 II 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
【許武忠】評論
連帶債務:可要A還,可要B還,或是要求任何一人全部還或還一部份,沒還完錢, 全部人都要負責.
【Steven Lee】評論
樓上應該是說相反了喔
【andrew18011】評論
請問(A)為什麼會對~?丁僅得對丙一人請求給付~ 不能對甲或乙要求全部之給付嗎?………………喔……原來是字面上的解釋,丁得僅對000,>丁可以只對000被字面上意思給騙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