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某位藝人因遭八卦雜誌影射有婚外情,憤而到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請問「按鈴申告」是那一種權利救濟的方式?
(A) 告訴
(B) 告發
(C) 自訴
(D) 公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6829
統計:A(249),B(14),C(92),D(1),E(0)

用户評論

薛詠萍】評論

這樣記比較簡單...本題的題目小心有陷阱,大家會把目標轉移到按鈴申告,其實關鍵字是在"檢察署"。告訴:被害人向"檢查官"請求偵查、追訴犯罪,讓檢察官替你徵查原因、事實。自訴:被害人向法院自訴,但要請"律師"。

袁宏道】評論

告訴與自訴的最大差異,主要是被害人提起的單位不一樣。自訴是向地方法院,而告訴卻是向地檢署。前者是檢具證據後直接請法官判決,後者則是請檢察官確認犯罪事實及對象後,再提起公訴。舉例來說:阿華因為遭大雄毆打成傷憤而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阿華的行為就是自訴。而選舉期間,某些候選人為求勝利,有時會發出黑函惡意攻擊競爭對手,此時競爭對手便會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此行為就是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