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甜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法源?
【用戶】TJ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警察法第二條(警察任務) 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為害,促進人民福利。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88號解釋,警察係指以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而具強制手段特質之國家行政作用或國家行政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