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關於非都市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之面積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B)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工業區
(C)申請變更為風景區,其面積以二十公頃以上為原則
(D)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2381
統計:A(38),B(61),C(295),D(26),E(0)

用户評論

王貞節】評論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11 條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下列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一、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五十戶或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 村區。二、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或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 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工業區。三、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四、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五、申請開發高爾夫球場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六、申請開發公墓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或其他殯葬設施之土地面積達 二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七、前六款以外開發之土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前項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案件,申請開發涉及其他法令規定開發所需最小規模者,並應符合各該法令之規定。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C:申請變更為風景區,其面積以【20】公頃以上為原則 ,應為……,其面積以【25】公頃以上為原則。

小彤】評論

非都土11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下列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一、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五十戶或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二、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或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工業區。三、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四、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五、申請開發高爾夫球場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六、申請開發公墓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或其他殯葬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七、前六款以外開發之土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