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勞資爭議在調解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雇主或雇主團體違反前開規定應處罰鍰新臺幣多少元?
(A)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B)30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
(C)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
(D)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廖惠偵】評論

勞資爭議在調解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雇主或雇主團體違反其規定,處【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緩】

Aicture Lai】評論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8 條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第 62 條 雇主或雇主團體違反第8條規定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工會違反第8條規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違反第8條規定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