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考上107正式英文老師:】評論
答案應為(D)。藝術教育法 第 16 條各級學校應貫徹藝術科目之教學,開設有關藝術課程及有關藝術欣賞課程並強化教材教法。前項之藝術欣賞課程應列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共同必修;並由教育部統一訂定課程標準,使其具一貫性。第 23 條為推廣社會藝術教育,教育部或中央文化主管機關得輔導民間專業團體辦理藝術技能評審與授證;其辦法由教育部會同中央文化主管機關定之。
【Frank Teng】評論
該改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