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chael Chu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工作指派原則如下:①權責確定原則:同一工作不由兩人以上負責。②權責平均原則:工作量適中。③單一隸屬原則:即指揮統一原則。④條件考慮原則:應視部屬能力、經驗、興趣加以考慮。⑤確定程序原則:分派工作應遵循一定程序。
【用戶】Lina Rain L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轉貼自龜龜:~精修 (一) :一、「行政監督」之「內容」:「良好」的「監督」應該包括「四項主要工作」,即 :「工作指派」、「工作指導」、「工作控制」、「工作考核」等。這四項「工作」實際上是指「監督工作」產生的「步驟」與「程序」,也可以稱為「監督循環」。二、「監督」的「內容」一一分述如下 :(一)「工作指派」:「主管」根據「部屬」的「學識」、「經驗」、「能力」、「興趣」等,將「機關」的「業務」作「適當分配」,使負其責以處理之。應注意以下原則 : ( 張潤書 : 1998 : 437 ~ 438 )1.「權責確定」的「原則」:「分配」給每一個「人員」的「工作」必須「明確」,同一項工作「不得」由「二人以上」負責,否則便會發生「爭功諉過」的「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