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直轄市、縣(市)警察機關有關設置勤務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設置區域以都市人口稠密或特定地區
(B)係因應警察設備情況及警力需要,得集中警力於警察局運用
(C)警力集中機動使用得免設分駐所、派出所
(D)由警察分局決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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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arsa1314】評論

直轄市、縣 (市) 警察機關,於都市人口稠密或郊區治安特殊區域,因應警察設備情況及警力需要,得集中機動使用,免設分駐所、派出所,將勤務人員集中於警察分局,編為勤務隊 (組) ,輪流服勤。警察局於必要時,得設警衛派出所,在特定地區執行守護任務。

三等】評論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 8 條直轄市、縣 (市) ...

Emma】評論

第 8 條 直轄市、縣 (市) 警察機關,於都市人口稠密或郊區治安特殊區域,因應警察設備情況及警力需要,得集中機動使用,免設分駐所、派出所,將勤務人員集中於警察分局,編為勤務隊 (組) ,輪流服勤。